阳光院签订印尼生物质颗粒厂气化电厂项目
进入新年,在严峻的市场形势下,阳光院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抢抓机遇和先机,深耕细作开拓市场,在传统的内燃机组发电的基础上签订了印度尼西亚生物质颗粒厂&配套电厂项目合同。
2020年1月6日下午14:00,中船重工与中圣阳光院合作协议签署仪式在第三会议室隆重举行。中船重工、刘总、王总、张经理,阳光院副院长冯李洁、经营部销售经理张彬参加了签约仪式。
印度尼西亚生物质颗粒厂&配套电厂项目,是装机功率为5MW的木材气化发电项目,利用当地废木材及速生林为燃料,采用燃气内燃机发电机组为当地居民生活及颗粒厂生产提供用电负荷,并利用燃气内燃机余热为颗粒厂提供烘干所需热量。
被称为“千岛之国”的印度尼西亚,岛屿众多,“无电,少电”已成为当地企业及居民用电家常便饭,为了满足印尼西苏门答腊省西比路岛用电频繁调峰的特点,本工程采用了发电灵活多变的燃气内燃机发电机组。不仅解决了当地只有“白班”的颗粒厂用电,也满足了当地居民24小时的用电需求。
此次合同的签订,巩固了在印度尼西亚生物质发电的行业优势,工艺以“短平快,模块化”为特点,将成为新能源发展的新趋势。